从2018年1月1日开始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,从事工业、建筑、餐饮、医疗、畜禽养殖、屠宰、有消毒排水的宾馆酒店服务、有化学实验排水的科研以及列车、轨道交通车辆、汽车的修理等活动,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,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。即属于以上11个特定行业的需办理排水许可证,不属于特定行业的,无需办理排水许可证,可直接申请排水接入。